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为广泛收集、了解广大公众对“绿色智能、新能源、高性能船舶制造工程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,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1、建设项目名称:绿色智能、新能源、高性能船舶制造工程
2、建设单位: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3、建设地点: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邬树村
4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购置焊接机、切割机、行吊、喷涂房等设备20余台/套,年产各类绿色智能、新能源、高性能船舶共计50艘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明虎
联系电话:15827033155
电子邮箱:1531266078@qq.com
联系地址: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武汉唯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人:孟工
联系电话:027-85835558
电子邮箱:419482686@qq.com
联系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海迪商务中心
四、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、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QmzcidnE-QVEi3r4Xj__bw?pwd=WHWW
提取码:WHWW
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前往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区域内的公众(或团体)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六、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1、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2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。
3、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,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提出宝贵意见。
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4月3日